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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交通运输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3-05 浏览:

关于征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交通运输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鲁发改公管〔2021〕15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为满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工程评标工作需要,充实优化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资源,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省专家库交通运输工程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和条件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方式,单位推荐的,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活动,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二)熟悉所评专业技术要求及行业发展现状,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工程技术(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且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中级职称或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与工程技术〔工程经济〕中级职称相应的职业资格满6年);

(三)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适应电子评标评审需要;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除外)的中国公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二)(六)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5日-3月24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http://117.73.254.120:19081/G2/),注册个人账号后开始申报。

(二)填报信息

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后,申请人应根据本人情况,对照全国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在系统内选择1-3个相应专业,并填报和上传以下信息材料:

1.个人简历、承诺书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有效证书;

4.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信息审核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采用随报随审方式,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有需要修正的,应根据要求,尽快修正上报(不符合条件的无需上报)。

申请人信息修正上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逾期未按要求修正上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培训及考试

培训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时间为3月15日-4月7日。

通过信息审核的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根据提示进入培训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学习(不少于2小时)和在线考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合格后聘为省专家库交通运输工程评标专家。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专家征集有关工作。

(二)请符合征集条件人员、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关注省专家库管理系统信息和省专家库网站通知公告。

(三)通过单位推荐方式报名的,单位推荐表请于3月1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被推荐人在申报有效期内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填报和上传相关信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0531-51783209、86196281、86196280;省交通运输厅0531-85693056、85693052;技术咨询电话0531-83193395、83193396。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4日

附件1 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2 专家申请信息填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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