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5-000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发改煤炭〔2025〕10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有关委机关、委属单位科室,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能源局、粮食和储备中心),功能区经发部,有关电力企业,山东泰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泰山粮食储备集团:
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5年工作计划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重点行业领域培训。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托“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载体,持续开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保护知识。综合采取线下培训、视频直播授课、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方式,实现全市能源、粮食行业;领域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电力科、油气保障科、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
2.持续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相关企业学标准用标准、会排查会整改,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科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督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咨询、评价等服务内容。4月至6月,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持续完善并用好“两个清单”。持续推动企业建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督促企业将判定标准纳入日常隐患排查检查事项。9月底前,形成一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企业重点排查事项典型清单;12月底前,择优选树一批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推动县(市)有关部门完善细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推进照单检查。(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4.持续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挖掘一批在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方面的典型企业,强化典型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引导广大企业加强标准的学习运用和贯彻实施。组织参与“安全生产齐鲁行”专题活动。(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持续提升隐患排查质效。强化判定标准引领,深化标准宣贯解读,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对照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部门暗查暗访机制,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主动报告并采取措施的免予处罚,对不查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4月上旬前,对2024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开展“回头看”督查检查,确保动态清零。(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6.持续强化企业自查自改。推动落实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6月底前,全部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7.持续强化隐患专业排查。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对部门、企业报送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核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挑选一批业务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监管人员,利用专家队伍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指导帮扶,帮助企业掌握判定标准、判定情形和排查方法,提高企业自查自改专业性。(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8.持续强化隐患督查督办。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提醒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完善重大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对拒不整改、整改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闭环整改到位。(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9.持续强化隐患整改销号。完善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带病”生产经营。对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协调,指导帮助消除隐患。(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10.持续强化隐患研判分析。加强隐患数据分析应用,定期评估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情况,对查不出、查得少的行业领域,强化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落实“点对点”提醒、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隐患深查彻改。(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1.推广先进适用装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努力实现全市煤矿提升系统自动化率100%,主供电系统自动化率95%,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85%以上,井下人员减少10%左右。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智能化视频监控安全率100%。推广应用智能机器人巡检、智能视频监控、在线检测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重点做好粮食加工行业粉尘浓度探测报警系统应用和维护。(电力科、能源科、煤炭油气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主体责任。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13.深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治理。深化培训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买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落实“逢查必考”制度,检查时随机抽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检验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推动企业培训责任落实。(电力科、能源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14.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三类重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0月底前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15.开展安全技能技术竞赛。立足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开展安全技能技术比武活动。着力完善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和市级竞赛为主体的安全技术人才选拔体系。(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市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16.加强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应急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互为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提升从业人员预案掌握水平。12月底前,企业“四不”演练占比达到50%。(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市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7.加强达标企业动态管理。12月底前,分行业培养、分等级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重点推动小微企业标杆企业培树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七、安全生产精准检查和帮扶行动
18.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建立健全联动检查机制,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运用好省政府涉企行政检查“一张网”系统,检查事前报备、扫码入企、检查留痕、全程记录。公开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开展“清单化”精准检查。坚持过罚相当,对轻微违法包容免罚,避免违法裁量、随意裁量、同案异罚、宽严失度。(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19.加强非现场检查。建立企业“线上巡检”工作机制,实施以远程监控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线上+线下”检查模式,提高非现场检查能力,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检查质效。(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0.精准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排梳理3年来从未开展过督导检查的企业,列出清单,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年内全部检查1遍。加大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的处理力度,精准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外包施工作业专项检查,严查特种作业证件造假,严惩重大事故隐患,严抓“以包代管”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市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1.开展检查指导帮扶。9月底前,选取力量、管理薄弱的区域开展指导帮扶,助推提升检查质效。建立重点企业检查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指导帮扶,协助企业整改问题隐患。(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2.建立安全生产检查骨干库。12月底前,统筹检查力量资源,建立健全检查骨干库,指导基层检查队伍提升专业能力。(电力科、能源科、煤炭油气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3.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凝聚起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4.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组织观看全省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暨泰安市“百千万”活动线上直播活动。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承诺、事故警示教育、“百千万”活动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宣贯融入开工“第一课”,助力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5.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百千万”活动,扎实开展“五进”集中安全宣讲活动。组织好“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征集”、科普讲解大赛等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增强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6.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运用“主播走现场”“科普知识走基层”“安全公开课”“百千万”活动和线下“一站式”、线上“365+N”等科普品牌,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采用短视频、动漫、海报、大喇叭等方式,普及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7.强化新闻舆论监督。结合督导检查、暗访暗查、监管执法等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拍摄报道,加强媒体监督。公开曝光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发挥警示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8.加强应急安全文化企业培育。根据全市部署,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选树培育一批安全文化典型标杆企业,梳理总结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并择优推荐,采取典型推广、观摩交流等方式,强化企业应急安全文化建设。(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9.组织“百人宣讲进千企入万家百万人受教育”活动。通过“百名安全宣讲师(百佳课件)”评选,动员企业广泛开展“我来讲安全活动”,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宣贯。6-9月份,配合做好全市“百名安全宣讲师(百佳课件)”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集中宣讲,靶向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0.持续推进常态化事故警示教育。及时督促学习观看“泰山安全网”“安全生产公开课”栏目事故警示教育片,引导企业把事故警示教育融入企业晨会、班组安全活动、内部教育培训等工作中常态化落实。强化对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宣传,对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及时向有关企业下发提醒函。发生较大事故或典型一般事故的,要制作警示教育片、进行复盘推演,第一时间开展警示教育。(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巩固提升年行动
严格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巩固提升年”活动的通知》(泰安发〔2025〕1号)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
31.强化全链条管理。坚持“日巡查、周调度、月总结”工作机制,聚焦《关于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方案》(泰安办发〔2023〕36号)明确的三方面20项整治重点,不间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2.强化信息化管理。借助“山东好焊”智能监管平台,持续推动电焊设备摸排,实行台账动态化管理,推动“加芯赋码”改造工作,确保电焊设备应装尽装。(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3.强化执法检查。将打击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纳入安全监管执法重要内容,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一、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
34.强化措施落实。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强化预防高处坠落工作措施落实的通知》要求,强化高处作业教育培训、现场管控、设备更新、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措施落实,切实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电力科、能源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5.强化督导检查。将预防高处坠落纳入常态化巡查检查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模式,开展“扫街式”暗访检查,拓展检查范围,提升检查质效。(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36.健全工作体制,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泰安办发〔2023〕35号)部署的7类18项具体要求,压实责任,开展摸排,更新台账,消除盲区;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梳理有限空间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定期研判不同行业领域有限空间面临的安全风险,针对性下发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提醒、督办函。(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7.推动执法检查与专家帮扶有机结合。督促指导县(市)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把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建立“查、改、督、销”闭环机制,全面排查消除问题隐患;聘请行业专家开展精准帮扶,对重点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助力培养有限空间管理“明白人”,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38.聚焦作业人员和现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集中宣讲、行业培训等方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三类人员”安全作业和自救互救能力;严格作业审批,规范作业流程,推动有限空间“上锁设柜”、作业现场“设警示围栏”、监护人员“穿警示红马甲”,筑牢有限空间安全防线。(电力科、能源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三、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
39.落实教育培训。督促企业依法承担外来人员和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责任,抓紧抓实外包队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作业现场特点、主要危险源等,对承包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全方位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外包队伍安全生产能力水平。(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40.规范日常管理。严格履行外包施工审批手续,对外包施工人员逐人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对外包施工高风险作业,督促严格落实风险交底、施工报告、进场审核、现场管理、危险作业审批等全过程管控。推广宁阳经济开发区承包商和危险作业“目视化”分色管理做法。分行业分领域常态化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探索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措施,提高监管效能。(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41.强化检查执法。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外包施工作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打击违规挂靠资质、非法转包、层层分包,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十四、城乡结合部闲置厂房、农村闲置院落和废弃厂房、园区外租厂房常态化排查整治
42.全面动态摸排。以工业企业将闲置厂房、场地出租给其他企业用于生产经营为重点,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拓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强明查暗访,聚焦日常管理混乱、隐患较多、位置偏僻等高风险单位场所,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43.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电力数据分析,对排查的院落进行“画像”,精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行为的,及时对接应急、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确保违法犯罪行为移送、侦查、追刑“三个到位”。(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44.强化宣传教育。借助各类媒介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切实让出租方、承租方熟知自身所肩负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张贴公示牌,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构建群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电力科、能源科、油气保障科、粮食管理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分工负责、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