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074/2022-0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发改委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发改投资〔2022〕149 号 有效性
泰发改投资〔2022〕149 号 关于做好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和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5-24 浏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功能区经发部(文旅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有序实施,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指办发〔2022〕119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

(一)增补项目

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实施,突出重大战略,增补一批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项目。新增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基本要求。项目按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补短板项目分类进行调整,增补项目应符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1〕876号)基本要求(附件1)和各领域专项要求。

2.具备合规条件。项目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不得申报入库。总投资原则上应在亿元以上。项目应扎实有序推进前期工作,确保依法合规开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必须落实“五个减量替代”,沿黄有关市县工业项目必须在合规工业园区内建设。

3.把握开工时间。新调入项目原则上应为2022年开工、能在年内形成有效投资拉动的项目。2021年底前已开工的一般性在建项目不再调入。

(二)调出项目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经实地评估、从严把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予以调出:

1.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未按计划开工,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

2.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投资计划,预期不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3.项目因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已不具备继续实施可能性。

4.项目存在违反政策、违规建设等其他情况,项目单位存在违法失信等情况,以及沿黄有关市县工业项目未在合规工业园区内建设等。

(三)数据核实

逐一核实已在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内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合理扩大年度投资计划规模,充分体现省级重点项目的投资拉动作用,新调整的年度投资计划应与项目总投资、建设期、时间进度等相匹配。对于完成调整后的省级重点项目,采取现场核实、统计数据比对、与“四进”督导衔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项目调度信息报送质量,提高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等进展信息精准性、权威性。

(四)调整程序

1.做好分类申报。按省级重点项目分类,强化对口沟通衔接,提交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具体要求、时限和需提交材料,按省发展改革委对口负责处室要求执行。保留项目须对年度投资计划等进行核实的,填报保留项目信息更新汇总表(附件3)。

2.强化工作统筹。每个项目原则上限定申报一类重点项目,省里将根据项目筛选情况,统筹平衡调剂。所有项目应通过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3.明确申报要求。平台填报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起至5月26日(具体时间以各对口科室确认时间为准),项目平台填报及线下资料信息应准确一致。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

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由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跨县市区项目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对口科室提出),经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审核后,按照相关要求对口申报。

二、持续抓好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重大项目谋划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科学扎实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工作。

(一)明确项目谋划重点领域

坚持以省委、省政府“三个十大”行动计划为重心,以“十大创新”引领谋划理念,以“十强”产业和“七网”基础设施为重点谋划领域,对照山东省重大项目谋划领域指引清单(2022年上半年版)(附件4),推动落实具体谋划项目。

(二)建立健全责任分工体系

我省已确定“10+7”重点领域项目谋划责任分工(附件5),明确省负责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功能区要根据山东省重大项目谋划领域指引清单(附件4)和责任分工(附件5)积极主动认领任务,建立健全项目谋划工作机制。

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上沟通衔接,明确项目谋划重点方向、深度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以及各地、各行业领域发展重点、方向特色,做好与全市重点项目策划谋划工作的结合文章,提升谋划项目与全省、全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契合度、融合度和精准度,全力以赴梳理谋划一批投资体量大、产业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优质项目。

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与省负责部门的市直对口部门沟通衔接,报送梳理谋划的市本级层面推进的项目,由市直对口部门分别形成“10+7”重点领域市本级层面项目推进工程包。

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做好本区域项目谋划工作,形成本区域谋划项目库。

市发展改革委各对口科室按季度调度市直对口部门和县市区、功能区,形成全市“10+7”重点领域谋划项目库,按要求筛选推荐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省重点项目谋划推进体系。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对口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将上一季度重点项目谋划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对口科室(6月2日前首次报送),报送时请提供全省重大谋划项目申报表(附件6)和申报项目单体材料(项目基本情况、优势、进展、预期成效、存在问题等)。省市将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项目谋划落地情况,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市直对口部门请于5月25日前将各谋划领域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市发展改革委对口科室。

 

附件∶

1.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基本要求.docx

2.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申报汇总表.pdf

3.保留项目信息更新汇总表.pdf

4.山东省重大项目谋划领域指引清单.docx

5.“10 7”重点领域项目谋划责任分工.pdf

6.全省重大谋划项目申报表.pdf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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