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我委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tafg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4017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370;传真:0538-6991113;电子邮箱:fgwbgs@ta.shandong.cn).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在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相互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着力推进“五公开”及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会议开放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等五项制度通知,充实完善了委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形成了配套制度完善的管理机制。编制了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在委网站、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山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按照委主任关于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批示,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我委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济运行情况、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政策制定,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台、新媒体等方式,发布回应、解读各类信息20余篇。设置委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委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及时办理12345平台群众反映事项9项,通过委主任作客新旧动能转换高端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室等在线直播形式,为社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动交流,满足公众对我委信息的需求。
四、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委网站设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栏,开办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专刊,及时转载、发布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及成效进展情况。2018年,成立了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推进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围绕“十大产业”加快发展,建立市领导包保和“六个一”工作推进体系,目前,各工作专班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团队,确定重点企业,正在编制专项规划,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2)推进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项目立项前置条件,减少办理环节,实行审批代办、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等服务制度,实现备案类项目即时办理,其他审批事项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委网站设立“重大项目立项情况”专栏,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等内容在专栏重点公开。将“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五大类47项办理项全部列入“贴心代办,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法律依据、办理时限,编制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在委网站、市编办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贴心服务。
(3)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以“信用泰安”网站为依托的“一网三库一平台”公共信用系统,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成运行,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信用信息分类、共享应用和公共服务,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构建信用监管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平台共整合59个部门和单位的信用信息,累计归集数据1400余万条,其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5万条。依托国家重点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开发部署了泰安市信用联合奖惩子系统,初步接入市审批服务大厅,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将全市2016年度、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明工作规范。建立完善了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委内具有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全部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4月份,对全市2016年度74个、2017年度11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书面调度,重点对总投资完成率未过半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5)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在委网站及时转载了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6)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主动接受他律不断强化自律。2018年,我委牵头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协办23件,办结率及答复满意率均为100%,并将全部建议提案答复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7)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2018年计划落实情况,通过主流媒体、市政府网站、委网站、新媒体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全市经济形势和计划报告落实情况。关注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引导并稳定市场预期。
(8)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对《泰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泰安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等一系列对全市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重大政策制定,均按照程序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协调会、现场调度会进行集中讨论,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征求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积极探索会议直播,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泰安市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誓师大会。
(9)健全专家论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均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论证。其中,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产业“六个一”工作推进体系,要求每个产业组建一个专家团队助力;《泰安市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规划》编制过程中,邀请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关专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参与了规划编制。
(10)规范文件政策公开属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政策性文件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文件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委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00余条。通过约稿、信息报送等途径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300余条。刊发《发改信息》及各类专刊40期,发布各类信息70余条。通过《大众日报》、《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发布稿件130余篇。通过政府公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分别公开信息4条、160余条。对委网站板块进行优化调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10余条。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共推送各类政务信息340余条,提高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和时效性。
六、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列入“贴心代办,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编制了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在委网站、市编办网站、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山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包括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19件,主要涉及项目审批信息的申请,均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8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委下属市重点项目办、市援疆办、市工程咨询院3个事业单位,均按照事业单位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市重点项目办在委网站“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发改信息”专栏定期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推进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对《聚焦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131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81亿元》、《全市283个春季重点项目集中开工 孕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等内容进行积极宣传。市援疆办对全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座谈会、泰安市·巫溪县东西扶贫协作联席会议、赴新疆、重庆巫溪县调研活动进行积极宣传,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口支援工作的影响力。
九、监督检查情况
在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依据《泰安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委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填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确保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还不够生动,新闻发布会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到位等。
2019年,我委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落实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布力度,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策措施进行解答和发布。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对委网站板块进行优化调整,提升网站服务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