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功能区经发部,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全市电力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2025年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25年泰安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内职业技能竞赛,由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承办。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本次比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比赛项目及组别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次大赛设用电检查员和农网配电营业工两个比赛工种,均仅设职工组。
三、参赛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职工组参赛选手应为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私营经济等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18至55周岁,从事用电检查及农网运行维护专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曾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泰安市技术能手”称号,以及入选“齐鲁首席技师”“泰安市首席技师”及其他同等层次技能人才项目的人员,一般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竞赛标准
竞赛按照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竞赛内容包含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以技能操作成绩作为比赛成绩的主要依据。有关具体要求以下发的技术文件和样题为准,相关资料请登录市发改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fgw.taian.gov.cn/)。
用电检查员赛项参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0人。比赛名次原则上不并列,对竞赛单项成绩为零分(或缺考)、竞赛违纪违规的参赛选手,不计算为实际参赛人数。比赛期间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五、赛事安排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单位、企业组织实施。初赛结束后,根据初赛结果择优选定人员组队参加决赛。各参赛选手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并参加决赛,决赛阶段采用现场操作、现场评判方式进行。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人员要求如下。
1.用电检查员
竞赛时间:8月6日-8月8日
竞赛地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宁阳县七贤路1148号)
人数要求:参赛人员包括领队1人,选手人数不限。
2.农网配电营业工
竞赛时间:8月26日-8月28日
竞赛地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泰安技能实训站(肥城市新城路11号)
人数要求:参赛人员包括领队1人,选手4人。
参赛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2025年泰安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参赛人员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二寸电子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等报名材料(Word及PDF版)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鲁国正(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电话:0538-6502410,18953840990
报名邮箱:471042184@qq.com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201号
六、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对获得比赛相应名次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用电检查员、农网配电营业工”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按不超过核定后决赛参赛人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60%。根据竞赛组织情况,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部分优秀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晋升技能等级。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泰人社函〔2025〕7号)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推荐申报相关荣誉。各赛项决赛第一名,符合条件的职工选手可优先推荐申报“泰安市技术能手”。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发改局、功能区经发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主动对接、积极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二)各承办单位要周密安排,做好比赛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三)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存档制度,做到竞赛全过程存档留痕。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泰安市“技能兴泰”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泰人社函〔2025〕7号)相关要求,赛后将所有与竞赛相关的资料妥善保存保管。竞赛存档资料纸质版保留至少3年,电子版(理论、技能操作现场影像)保留至少5年。
(四)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认真负责,与承办方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决赛选手信息准确、参赛准时。参赛选手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
2025年泰安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2.
2025年泰安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docx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