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5-000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发改服务〔2025〕9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功能区经济发展部,泰安高新区财政财务管理部、泰山景区计划财务部、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近日,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增纳统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5〕274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2025年4月28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请示文件、附件1、附件2报市发改委(纸质版3份,电子版光盘1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新增纳统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5〕274号)
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