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改价格〔2025〕65号
泰安市泰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泰山旅游专线车票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运营的天外村至中天门专线、桃花峪至桃花源专线、游客换乘中心(市政大楼东生态停车场)至中天门专线、高铁泰安站至中天门专线、彩石溪景区环线、天平湖游客中心至中天门专线、天平湖游客中心至桃花源专线等泰山景区旅游客运专线车票价进行整合,统一执行40元/人次。
二、本通知规定的票价为最高价格,票价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买任何保险。
三、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运营车辆的管理,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在售票处等醒目位置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4月7日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关于泰山景区旅游客运专线等票价的批复》(泰发改价格〔2022〕42号)《关于泰山彩石溪景区环线旅游汽车票价的批复》(泰发改价格〔2022〕286号)同时废止。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