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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技师学院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5-01-07 浏览:

泰发改价格〔2025〕9号

泰安技师学院:

你校《关于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和《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根据成本调查结果,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二、学生住宿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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