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改价格〔2024〕286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泰安第二中学4号学生公寓楼4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按每生每学期500元执行。
二、住宿费按学期收取,同时应保留部分普通宿舍,对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安排;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学生公寓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 日,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附件:泰安第二中学4号学生公寓设备配备表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泰安第二中学4号学生公寓设备配备表
公寓类别 | 人均面积 | 室内条件及设备 |
4人间 | 7.1平方米 | 2、每居室有阳台、卫生间、淋浴设备; 3、每居室配备空调、电源插座; 5、配备家长见面室、心理咨询室、洗衣房。 |
管理服务 | 1、配有专职公寓管理人员、负责住宿生的生活、作息时间安排、卫生检查等日常管理; 2、配有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卫生间及室外公共卫生设施的卫生清扫、保洁; 3、楼层配有自习室、家长见面室、洗衣房等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