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4-000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发改工业〔2024〕2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轮胎铸造行业转型升级 调整优化项目管理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4〕487号),明确将轮胎、铸造行业调出“两高”管理范围,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落实好省文件,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优化轮胎、铸造项目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准入把关。新建(含改扩建、技术改造,下同)轮胎、铸造项目要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方向,符合最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山东省高端轮胎铸造项目发展指导目录》《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规定的发展方向和准入标准。
二、合理控制产能规模。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产能监测预警,鼓励通过新上高端产能淘汰替代落后产能,严禁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本地区产能整体规模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严格履行指导审批监管程序。严格落实新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
1.对新增产能以及整体拆旧建新、产能整合、异地搬迁项目立项或变更实行市级窗口指导。由县(市、区)级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对项目组织初审,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级以上行业专家出具的高端项目认定意见、企业承诺、县(市、区)各部门审查意见等资料以正式联合行文申请市级窗口指导,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环保等部门对县级提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把关,市级审查通过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工信、环保部门联合出具窗口指导意见并抄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部门根据指导意见由相应管理层级办理立项,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立项情况通报同级发改部门,未取得窗口指导意见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立项。对已通过窗口指导并完成立项的项目,如需变更立项信息,须按上述程序重新履行市级窗口指导程序。
2.对不新增产能且不涉及整体拆旧建新、产能整合、异地搬迁的项目办理立项或变更不实行窗口指导。项目仍须符合高端项目有关要求,具体流程由市、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进行明确并严格把关。
3.项目完成立项后,县级发改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及时通过山东省工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山东省“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填报、更新项目信息,未录入项目信息的,不得办理其他手续要件;项目变更立项的,项目单位应在变更立项信息的同时变更省平台信息,并及时告知属地发改部门。
4.项目建成投产前,根据项目立项层级,由同级发改部门会同工信、环保、自规、住建、应急、审批、市场监管、统计部门对项目开展现场核查验收,对未录入省平台信息、批建不符、不符合高端项目要求、手续要件不完整不合规、能效低于规定水平或存在其他问题的项目,由对口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完成整改后方可运行投产。
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督导项目依法依规建设,严肃查处以铸造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生产“地条钢”等行为。前期“两高”违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并取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对口行业主管部门书面确认意见的不得新上项目。
附件:1.XX项目专家认定意见(参考模板)
2.企业承诺书(参考模板)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泰安市统计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
XX项目专家认定意见(参考模板)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提高轮胎、铸造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群化转型升级有关工作要求,XX年XX月XX日,XX单位组织XX行业专家(名单附后)在XX县(市、区)对XX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山东省高端轮胎铸造项目发展指导目录》等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题评审。XX等单位派员参加(名单附后)。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考察了项目现场,经深入讨论,形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地点、所属行业、投资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核心设备型号数量、产品规格等级、产能产量、建设起止日期、主要原材料及来源、产品主要用途及下游客户等。
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对照最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说明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建设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三、项目符合高端项目情况
对照最新版《山东省高端轮胎铸造项目发展指导目录》,逐一说明项目是否符合投资体量、产能规模、产品品类、工艺设备、能效水平、环保水平、数字化水平7方面要求。
四、项目符合能效管理政策情况
对照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能效管理政策,说明项目能效水平是否达到行业标杆水平。
五、认定结论
附件:1.1 XX项目专家组人员名单
1.2 XX项目参审单位人员名单
附件1.1
XX项目专家组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专家组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组长 | |||
成员 | |||
附件1.2
XX项目参审单位人员名单
年 月 日
单位 | 职务 | 签字 |
项目单位 | ||
附件2
企业承诺书(参考模板)
XX项目为我单位拟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新增产能的改建、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整体拆旧建新、产能整合、异地搬迁项目,项目基本情况(简要说明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地点、所属行业、投资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核心设备型号数量、产品规格等级、产能产量、建设起止日期、主要原材料及来源、产品主要用途及下游客户等)。
我公司郑重承诺,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关于轮胎(铸造)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政策要求,非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建设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不涉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符合《山东省高端轮胎铸造项目发展指导目录》关于高端项目投资体量、产能规模、产品品类、工艺设备、能效水平、环保水平、数字化水平7方面认定标准;符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有关能效水平要求。我公司所提供一切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刻意隐瞒、伪造等情况,因以上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我公司一己承担。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