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发展改革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价格〔2024〕888号印发《关于东平湖和峡山水库有关供水价格的通知》,明确“东平湖出湖口门供水价格为:4-6月每立方米0.24元,其他月份0.22元,其中包含黄河水原水费(4-6月0.14元、其他月份0.12元),东平湖水源生态维护费0.08元,东平湖水资源补助费0.02元(由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计征)。”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平湖和峡山水库有关供水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888号)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