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4-002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发改煤炭〔2024〕35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东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矿安鲁〔2023〕53号)规定,全市煤矿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亨达、金阳、新查庄、良庄、小港等5处县(市)属煤矿已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的通知》(鲁能源煤炭〔2024〕157号)要求,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完成了对5处煤矿市级验收工作。经验收,5处煤矿矿井采煤、机电、辅运和信息4个专业全部满足基本要求,采煤、掘进、机电、辅运、通防5个专业全部满足必要条件要求,且各专业得分均超过60分,均达到了Ⅱ类煤矿智能化建设要求。
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呈报,请审核抽查。
附件:
1.附件2:泰安市第一批5处县(市)属煤矿自验收报告.zip
2.附件1:泰安市第一批5处县(市)属煤矿市级验收专家审核意见.zip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