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功能区经发部(文旅部),市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市重点建设项目拉动有效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型工业化强市和现代服务业双赋能等重大任务,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形成一批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项目。
二、申报项目标准
(一)严把政策规定关口。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节约集约 用地、节能降碳、水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招商引资等审查条件。特别是对沿黄区域新上工业项目、“两高”范围管理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进行把关,严控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加强手续审核办理。各类项目原则上为单个独立项目, 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不予审核入 库。扎实做好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保、能评等基本手续审 核和提速办理,确保不存在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生态环境、能耗煤耗、社会信用等方面违规情况。
(三)强化有效投资拉动。坚持发挥市重点建设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在项目数量盘子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更多通过优化项目结构、加快投资节奏形成新的增量支撑。在投资计划安排上,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合理测算年度投资完成规模,原则上除长周期建设项目外,年度投资计划不少于总投资的1/3。对虽不具备年内开工条件,但对行业或区域具有重大影响且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大项目,列为准备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择优限项申报。保持市重点建设项目相对稳定的合理数量规模,有利于集中要素资源重点保障,要进一步树立好项目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宁缺毋滥的原则精心组织筛选。
(二)充分沟通衔接。对申报项目,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组织相关部门从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准入条件、建设程序等方面全面论证,并做好与上级行业部门、对口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申报时需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审批意见及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支持申报意见,明确具体项目在市发展改革委内审核科室。
(三)严格报送程序。除跨县域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市直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通过属地发改部门筛选论证,经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同意后集中申报。所有项目通过山东省重点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请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文件及附件资料统一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平台填报及线下资料信息应准确一致。
(四)有关材料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发改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规性从严把关。强化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的核实,避免重复立项、刻意夸大投资等包装行为,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需提供申报材料清单:
(一)书面材料。申报项目经属地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以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功能区管委会名义上报正式申请文件(一式一份,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1.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Excel文件),汇总表内容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2.项目申报书(按照提纲编制,一个项目一个PDF文件)。
联系人:陈甦洋、杨洸;联系电话:0538-6991549;电子邮箱:taxmglk2024@163.com。
附件:1.申报2025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
2.申报书编制提纲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泰发改重点〔2024〕34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