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改价格〔2024〕339号
关于调整泰城非居民供水价格的通知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泰城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2.6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改税按相关规定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该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