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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3-05-26 浏览: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泰安市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职责清单。

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一、党组书记、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为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掌握发展改革领域安全生产动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发展改革委其他领导干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报告内容,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季度至少调研或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协调解决所需工作经费。

4.定期组织或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

5.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责内容,篇幅占比不低于5%。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其他领导干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共同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所分管业务科室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常过问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2.研究掌握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根据全委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研究部署所分管领域重点工作,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3.监督检查分管领域内的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分管领域“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4.配合做好分管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责内容,篇幅占比不低于5%。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委党组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分管安全生产牵头科室委领导的职责

1.承担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展调度、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日常性工作,配合安全生产有关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2.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梳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将各项具体工作分解细化到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3.牵头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本领域内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大众组织开展有部门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宣传普及工作。

5.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分管粮食管理办公室委领导的职责

1.负责谷物磨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主管和直接监管对象清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执行落实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抓好辖区内谷物磨制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2.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谷物磨制行业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台账,配合本级应急部门做好粮食加工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工作。

3.制定谷物磨制企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谷物磨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以及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对台账、清单内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4.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推动辖区内谷物磨制企业做好安全总监配备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建立举报渠道等,督促指导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

5.协调各县市区、功能区督促指导谷物磨制行业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组织开展谷物磨制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有行业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谷物磨制行业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和“晨会”制度

7.配合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督促指导辖区内谷物磨制企业严格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及时调度、总结、提供有关情况。

8.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分管粮食和物资中心委领导的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台账,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工作。

3.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谷物磨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以及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对台账、清单内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4.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做好企业安全总监配备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建立举报渠道等,督促指导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

5.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有行业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和“晨会”制度

7.配合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严格按照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及时调度、总结、提供有关情况。

8.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四)分管办公室委领导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文电、会务、档案、信访等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协调指导委机关各科室做好日常防火、防雷、防盗等安全生产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和文化建设等工作。

5.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车辆及经费保障工作。

6.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分管发展规划科委领导的职责

1.负责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指导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分管综合科委领导的职责

1.负责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年度工作报告。

2.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分管信用管理科委领导的职责

1.负责配合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

2.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八)分管机关党委委领导的职责

1.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范畴,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配合做好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集体学习准备工作。

2.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九)分管其他科室委领导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所分管业务科室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常过问有关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2.完成委党组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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