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月度通报制度要求,现将2023年4月份各信源单位“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4月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双公示”信息39711条,环比下降8.36%。多数信源单位较好地执行了数据报送制度,能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双公示”数据。数据合规率为99.62%,与上月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及时率为99.15%,环比下降0.69个百分点。
4月份,县(市、区)及功能区“双公示”数据报送总量为26548条,整体合规率为99.75%。从报送数量上看,新泰市、泰山区、肥城市较多,分别为6797条、5172条、4129条。从数据合规率上看,整体较好,其中:新泰市、肥城市、高新区、泰山景区和徂汶景区均为100%。从数据及时性上来看,4个县(市、区)及时率达到100%,分别为肥城市、宁阳县、旅游经济开发区和徂汶景区;泰山区较差,仅为94.62%。
4月份,市级有关单位“双公示”数据报送总量为13163条。市直有16个部门报送了“双公示”数据,26个部门按要求线上提交了“零报送”。从报送数量上看,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和市审批局位居全市前三名,分别为4268条、3549条、2895条。从数据质量上看,银保监分局合规率不高,为85.71%。
一是“双公示”信息存在行政相对人代码与行政相对人类型字段信息匹配错误的情况。从工作实际来看,行政相对人代码以92开头的行政相对人类型大多为个体工商户,以91开头的行政相对人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请各信源单位上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时做好信息核对工作,认真匹配行政相对人代码和行政相对人类别。按照数据校验规则,系统校验时会判定此类不匹配数据为疑问规则数据并转入待确认数据库,对于行政相对人代码确为以92开头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请在确认库中确认、继续上传即可。
二是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及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必须都填写或都不填写的问题。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为选填项,当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不为空白时,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也为必填项。部分单位存在填写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字段为“身份证”,而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字段为空的现象。请相关信源单位严格按照《泰安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数据归集操作手册》最新版(V2.0)相关要求进行“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三是个别信源单位出现了严重数据迟报。泰山区农业农村局出现大量行政许可信息迟报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4月份“双公示”及时率指标在省评估中的得分。
“双公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4月15日至28日,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双公示”数据抽查评估工作,针对44个市直和150余个县(市、区)级信源单位约10万余条“双公示”信息进行数据评估。本次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4月12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方案,综合应用评估结果,及时查漏补缺。
下一步,按照5月16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月通报、季评估”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全市“双公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全市“双公示”数据“高标准、全覆盖、无遗漏”。
附件:1、4月份县(市、区)、功能区“双公示”数据
报送情况统计表
2、4月份市有关部门“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
统计表
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