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改价格〔2021〕372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司法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
现将省发改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9日
泰发改价格〔2021〕372号转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