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3月份党建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3-05 浏览:

一、学习及活动安排计划

(一)各支部在3月15前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

(二)各支部根据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三)做好支部活动“灯塔—党建在线”上传工作,督促好党员登录“学习强国”。

(四)交纳党费。本月28日各支部进行统一收缴。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记录。(1)支部做好会议记录,填写《支部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保留影像资料。(2)党员做好学习笔记。

(二)报送材料。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支委会、党课、集体学习研讨、交纳党费现场照片各1张,支委会记录、集体学习记录照片各1张;(2)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汇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报;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照片及说明(300字)。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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