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074/2025-0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发改委 组配分类 部门人事任免
关于董雁杰等21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5-09-01 浏览: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董雁杰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信用资源科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信息科科长职务;

王  忠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信用服务科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项目评估科科长职务;

李艳霞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信用公开科科长(聘期五年),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信用服务科科长职务;

郭晓彤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科长(聘至退休),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咨询科科长职务;

王洪帅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综合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信用信息科副科长职务;

张  成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综合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成东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信用服务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项目评估科副科长职务;

许景春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信用公开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  鹏同志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发展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产业咨询科副科长职务;

薛志强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综合科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人事科科长职务、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人事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  博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安琪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信息调研科(运行监测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人事科副科长职务、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人事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  萍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权益保护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融资促进科科长职务、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融资促进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天培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服务保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创业科科长职务、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创业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  冰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投资促进科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周  浩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创业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马湘栋同志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信息调研科(运行监测科)四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政策调研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  辉同志任泰安市价格调节中心价格监测科科长(聘期五年),不再担任泰安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市价格调节中心)价格监测科科长职务;

孟宪鑫同志任泰安市价格调节中心价格监测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服务业发展中心(市价格调节中心)价格监测科副科长职务。

王  勇同志任泰安市能源发展服务中心新能源推进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能源发展服务中心行业发展科科长职务;

赵京庆同志任泰安市能源发展服务中心能源协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能源发展服务中心法规和技术科科长职务。

中共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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