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5-00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大众网记者 韩宇 泰安报道
6月23日,泰安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印发《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服务进一步整合、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有效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便利度。
整合表单,精简申请资料。《实施方案》对涉及居民自用桩、低压公共桩申请表单合并去重,形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申请表》,业主只需填写“一张表单”既可完成申请。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范围内的居住区(居民小区、乡村居民自有住宅院落)居民自用充电桩报装,物业(村、社区)登记证明免提交。
拓宽渠道,优化申请服务。《实施方案》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进一步拓宽充电桩报装线上线下受理渠道,构建立体化服务体系。线上整合 “爱山东” 政务服务平台 “高效办成一件事” 专区、“爱山东” APP、“网上国网” APP 等权威载体,实现报装申请、材料提交、进度查询、审批办结全流程线上办理,真正做到 “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零跑腿”;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电力窗口、供电营业厅、电力彩虹驿站等实体服务阵地,推行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模式,统一受理标准、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同步提供政策咨询、填报指导、问题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协同发力,切实解决报装流程繁琐、跑动次数多等堵点难点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更舒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获得感与满意度。
数据共享,获取电子证照。《实施方案》指出,通过贯通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电力营销业务系统,线上调用报装所需的身份证、车位产权证等电子证照,全省率先实现电动汽车拥有证明在线核验,真正实现充电桩报装“零证办”。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要求各县(市、区)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及时调整补充服务事项,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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