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制定《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利用理论中心组、发改大讲堂等平台,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有关业务规定等,委党组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5次。聘请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审查法律文书23份,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2份,提供法律服务2次。
(二)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政府投资项目及招标投标、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等15个事项进行抽查检查。更新“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山东通的互联互通。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联合市直部门共同开展检查,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公示检查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共8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年共开展7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二是依法履行价格管理职能。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价费改革,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平价商店建设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率先在全省实现超市重要消费品价格自动采集,泰安市连续五届荣获“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累计为700余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802件。8个项目入选省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揭榜挂帅”行动计划项目,数量居全省第1位,沿黄九省(区)信用联盟成立大会暨黄河流域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
(四)确保规范透明,健全制约监督体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参与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统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与发改重点工作衔接,受理人大代表建议19件、主办12件,政协委员提案46件、主办15件,均已全部办结,满意率为100%。及时回应政务舆情和社会关切,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42件,均按时限要求规范答复;接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3件(共90件,投诉类3件),均做到处理及时、答复满意。
(五)落实普法任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各执法科室作为普法责任主体,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项目备案、产业投资、招标投标、粮食购销等相关法律知识。围绕宪法、民法典、节能等领域,推送普法专题,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等工作情况;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及时开展权威解读,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主动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学法遵法,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党组将法治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贯彻到发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委党组会带头学法、用法、研究法治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全委法治意识、依法决策、行政执法、法治基础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有待加强。近年来,国家全面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战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出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发改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加之发展改革任务繁重,虽然能够把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但理论学习仍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法治队伍专业力量有待加强。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明显,协调和解决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渠道比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建设工作水平提升。
三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综合性强,普法宣传的主要力量是委内从事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宣传教育的专业培训,面对复杂多样的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薄弱环节,宣传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普法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施策水平,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方面的履职能力。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聘请专家、组织法治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继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知识,要求具备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强化法治建设成果运用和系统运作,不断找准着力点和支撑点,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重点抓好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关键,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法治工作抓常、抓细、抓出实效。
三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制定学法、普法年度计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采取线下与线上、集中与分散、传统与新颖相结合,探索丰富普法形式,持续扩大普法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