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4-000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发改服务〔2024〕10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发改局、功能区经发部:
为深入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依据《泰安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我委拟组织开展2024年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和泰安市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没有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制定了发展规划,有集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发展目标明确,区域边界清晰,功能定位科学合理。
(三)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有健全的统计制度,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四)特色产业鲜明,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主导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60%以上。
(五)产业规模较大,数字化水平高,对全市现代服务业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15家以上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具有在全市、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原则上区内纳统企业比例不低于30%。
(六)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吸引外部投资、合作的良好条件,当地有相关扶持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申请报告。提报具体的方案,从产业、创新、品牌、机制模式等方面,制定量化可执行的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机制等。主要包括:
(1)集聚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现状及优势,主导服务业产业情况,服务业龙头企业情况,基础设施及配套情况,发展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2)管理机构、运行机制、平台建设、保障措施等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品牌、产业链协同配套等情况,企业数字化转型及数字化应用场景情况;
(3)近三年总体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利税情况,截至上一年度末入驻集聚区企业个数、名单;未来3-10年发展前景、目标、规划、预期业绩和财务指标。
(4)集聚区对行业和地区服务业发展增量提质、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产业集聚和产业链打造的推动作用,预计拉动社会投资情况等。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有关要求
集聚区实施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相关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集聚区报送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以正式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每个县(市、区)、功能区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申报材料一式2份(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发改委。
联系人:王云翔 联系电话:6992089
邮 箱:fgwfwyb@shandong.cn
附件:1.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
2.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申报表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关于开展2024年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泰发改服务〔2024〕10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