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074/2023-002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发改委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发改服务〔2023〕202 号 有效性 有效
泰发改服务〔2023〕20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3-07-20 浏览:

各县(市、区)发改局、功能区经发部:

为深入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依据《泰安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我委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和泰安市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没有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制定了发展规划,有集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发展目标明确,区域边界清晰,功能定位科学合理。

(三)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有健全的统计制度,能够完整、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 

(四)特色产业鲜明,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主导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整个集聚区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 60%以上。

(五)产业规模较大,数字化水平高,对全市现代服务业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15 家以上同类或相关企业(机构)入驻,具有在全市、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原则上区内纳统企业比例不低30%。

(六)具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吸引外部投资、合作的良好条件,当地有相关扶持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申请报告。提报具体的方案,从产业、创新、品牌、机制模式等方面,制定量化可执行的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机制等。主要包括:

(1)集聚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现状及优势,主导服务业产业情况,服务业龙头企业情况,基础设施及配套情况,发展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2)管理机构、运行机制、平台建设、保障措施等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品牌、产业链协同配套等情况,企业数字化转型及数字化应用场景情况;

(3)近三年总体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利税情况,截至上一年度末入驻集聚区企业个数、名单;未来 3-10 年发展前景、 目标、规划、预期业绩和财务指标。

(4)集聚区对行业和地区服务业发展增量提质、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产业集聚和产业链打造的推动作用,预计拉动社会投资情况等。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集聚区实施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相关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集聚区报送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以正式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每个县(市、区)、功能区申报数量不超过 2 个。

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一式 2 份,8 月 10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发改委服务业办,电子版发送至服务业办邮箱。

联系人:张玉 联系电话:6992098  

附件:1.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本情况表

2.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申报表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泰发改服务〔2023〕2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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