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5074/2023-002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发改委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发改服务〔2023〕33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功能区经发部,市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 2024 年服务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围绕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突出正向激励、产业赋能和高质量发展方向,全力推动“泰安服务”与“泰安制造”相互赋能、互促共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符合“1141”服务业新体系,经济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对地方财税贡献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能够形成支撑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点。
(二)基本条件
1.项目质量高。突出重点项目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在筛选中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产业准入标准,投资强度、能源利用、生态影响符合有关规定。
2.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原则上要提报年内能够开工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前期手续正在容缺办理的项目要求符合土地、规划、环保等要求,2024 年下半年能够落地开工,全年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
3.已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一并上报,注明相关类别。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正式申请文件(一式一份,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1.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excel 文件);
2.项目情况摘要(一个项目一个文件,按照提纲编制,word文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材料的审核把关,核实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计划,保证所有内容真实、有效。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精炼,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与项目本身无关的材料一律不附加。
(三)申报材料请于 12 月 15 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云翔;联系电话:0538-6992089;
电子邮箱:fgwfwyb@ta.shandong.cn
附件:1.申报 2024 年服务业重点项目情况汇总表
2.项目情况摘要编制提纲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