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074/2023-002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发改委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发改重点〔2023〕297号 有效性 有效
泰发改重点〔2023〕29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3-11-09 浏览: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功能区经发部(文旅部),市有关部门:

按照《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强市等重大战略,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形成一批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项目。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重点申报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和平台载体项目。产业发展项目要突出示范和引领带动,体现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优先申报攻克“卡脖子”关键环节、填补我市产业布局空白的项目;基础设施侧重“七网”建设项目(综合立体交通、现代物流、能源保障、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现代水网、新型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侧重补短板强弱项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平台载体项目侧重具有重大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平台和支撑载体。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产业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窗口指导和相关规划要求。贯彻落实“严控两高、优化其他”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规定,严格落实减量替代。涉及村庄建设项目、沿黄有关县市区新上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关于贯彻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文件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744号)文件要求,并出具审核意见。严控以产业园、小镇、基地、示范区等名义搭车实施房地产开发。

2.手续合法合规。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单个独立项目,并已办理立项,未立项项目不予审核入库。项目应符合规划、用地、环保、节能、施工等基本手续要求,不存在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生态环境、能耗煤耗、社会信用等方面违规情况。

3.扩大有效投资。实施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按照预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严谨科学测算年度投资计划。对上半年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对行业或区域具有重大影响且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大项目,列为准备类项目,做好项目接续。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入库,无立项项目不予入库审核。11月24日前提报以下材料:

(一)书面材料。申报项目经属地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以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功能区管委会名义上报正式申请文件(一式一份,附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1.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Excel文件),汇总表内容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2.项目申报书(按照提纲编制,一个项目一个PDF文件)。

(三)项目平台填报及线下资料信息应准确一致,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

联系人:侯波、陈甦洋;联系电话:0538-6991549;电子邮箱:taxmglk@163.com。

附件:

1.申报2024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汇总表.doc

2.申报书编制提纲.doc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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