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3〕4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牵头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药械采购、资源类交易、产权类交易、无形资产交易、环境权交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台账.doc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