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改价格〔2023〕249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教(体)育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市直和省以上驻泰各有关中小学校: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泰安市中小学学生装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发改价格〔2020〕308号)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为保障收费政策延续性,决定继续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附件:关于泰安市中小学学生装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发改价格〔2020〕308号)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
泰发改价格〔2023〕249号关于泰安市中小学学生装费收费标准延期执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