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办公室: |
你单位《关于调整京沪高铁泰安站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泰高广管办〔2020〕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京沪高铁泰安站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费方式
(一)计费单位。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停车收费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20分钟按20分钟计算。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超过一日(24小时)的,以日为单位。
(二)鼓励即停即走,实行累进递增收费。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快速接送客的免费停车时间为20分钟(含),车辆停放以20分钟为计费单位实行阶梯累进递增收费。
二、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京沪高铁泰安站站前道路泊位收费标准:20分钟(含)免费,21—40分钟(含)2元/辆,41分钟后每20分钟加收3元/辆。
(二)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
附件: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车型项目 | 小型车 (20座及以下) | 大型车 (20座以上) |
停车服务 收费标准
| 15分钟(含)以内免费,16分钟至1小时内5元/辆,超出1小时后按每小时2元/辆收取,每日(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辆,超过1日后,按每半日(12小时)15元/辆收取。 | 15分钟(含)以内免费,16分钟至1小时内8元/辆,超出1小时后按每小时4元/辆收取,每日(24小时)最高收费40元/辆,超过1日后,按每半日(12小时)20元/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