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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超期】关于重新明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19-09-18 浏览:


鲁发改成本〔2019〕11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18〕43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继续执行每人32元的收费标准。

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14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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